廖祖笙:勉強自己寫點散文報平安

作者:廖祖笙 發表:2011-08-20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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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內心填滿疲憊和無奈,不能不歉疚地告知大家:只要還掙紮在荒野範圍內,政論和時評類的文章,在我肯定是不能再寫了。我夫婦倆知道有不少天南海北的華人在關心著我們,為免大家掛念,通常狀況下,我往後會勉強自己寫點散文,不為別的,只為給諸位報個平安。

2011年8月18日,我因行使了一個作家的表達權,再次遭到警方「傳喚」,那過程在我欲語還休,倦於敘說,否則將使自己的處境更加艱難。這次「傳喚」,令我確信了再像過去般直言無諱,將危如累卵。我不想再讓親人們為我擔驚受怕和落淚,尤其不想再讓妻子晝吟宵哭。

在這般「大環境」下,指診荒野的疑難雜症,改變不了這蠻荒之地的一絲一毫;說道荒野草食性動物的倦尾赤色,無改固有的淒風苦雨;泣訴我孩子的慘烈遇害,也注定不會有結果……受夠了動輒得咎,受夠了……我只能重整破琴絕弦,「吟風弄月」,能竊喜和滿意了麼?

出國無望。即便我果真「不斷向聯合國及多國首腦請求政治避難」,也將是畫符失效,永無靈驗。在三個字甚至是兩個字就能應對萬象的簡化時代,我夫婦倆該明白我們不過是兩名人質,不幸落難於荒野,便形同入了鬼門關,我們的殘生只能是繼續承受折磨、掙扎和惶恐。

雖然我早提倡寫作宜通俗,但往後再碼字,我會盡量把文章弄成謎語;儘管我當初靠了寫作散文出道,可我餘生不會再有寫散文的心緒。以後勉強自己重寫「散文」,也只是為給大家報個平安。走筆的累乏,莫過於此。別苛求,讀友,夜色猙獰,在黑夜我跋涉得底死謾生。

寫於2011年8月20日(廖夢君同學慘烈遇害於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黃岐中學,「偉光正」與絕人之後的惡魔連袂共舞第1861天!廖祖笙居所被反動當局連續斷網、斷電視162天!遇害學生的屍檢報告、相關照片及「破案」卷宗是「國家機密」!作家廖祖笙在國內傳媒和網路的表達權被黨國非法剝奪!廖祖笙夫婦的出境自由被「執法」機關非法剝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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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廖祖笙:國保又來「傳喚」我

2011年8月18日上午,一位常與我夫婦倆打交道的國保和另一黨國警察,又來我家按門鈴,給我遞上了一份《傳喚通知書》,全文如下:

「泰寧縣公安局傳喚通知書

泰公(刑偵)傳字[2011]00086號

廖祖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現傳喚你於2011年8月18日11時到泰寧縣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接受訊問。

泰寧縣公安局

二0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被傳喚人需持此通知書到案,沒有正當理由不到者,予以拘傳。」

兩位黨國警察要我下午上班時間去接受傳喚,既如此,我便也要求他們在通知書上將傳喚時間修改一下,他們說通知書不能予以手工修改。對此我也不勉強,但堅持要對方在上面簽字,以示何人送達,這之後我也簽了字,把《傳喚通知書》給收了下來。

這次要我去接受「傳喚」之處,又是「取保候審」時,把我關在「鐵籠」內,隔著鐵欄杆接受「訊問」的地方。我有被他們再次凌辱、甚至是再次被羅織莫須有罪名的心理準備。從國保的口風中,我夫婦倆推測他們這次傳喚我,應與我寫下的《何以最好的改良是解散中共?》一文有關。

我在文中表達的不過是不同的政見和觀點,而且闡述的僅只是作家的一孔之見。中共是否解散,不會由我說了算,當權者對拙文既可聊作參考,也可嗤之以鼻,更可撰文回應,平和地進行觀念層面的探討或是反駁。可讓人無話可說的是,他們來的還是老一套,也不嫌無聊,一個作家被迫裝啞巴裝了一年多,才寫了十來篇小文,就又要「傳喚」其一通。

來者開口閉口就是法律。可我孩子被殺害這麼多年了,我夫婦倆也被赤裸裸迫害了多年,真正意義上的公安機關在哪裡呢?真正意義上的法律在哪裡呢?我寫的文章就是再尖銳,和那些殺人的、整人的所做的比比,只怕連根鴻毛都談不上。到底要選擇性「執法」到何時?到底要整人到何時?以種種下三爛的手段逼迫一個作家裝啞巴,這恰恰印證和默認的,難道不是廖夢君正是死於有組織的謀殺?

剩水殘山至此,我夫婦倆求生不成,求死不能,還得沒完沒了被當局百般折磨,我們不會再高估什麼。這一年多來,我隱隱感覺那個神龍見首不見尾的「上面」,因為廖夢君慘烈遇害校園事件無法向社會交代,不知道該如何收場,已是急於滅口了,在方方面面表現得非要置我於死地而後快。在整個迫害過程中,不講一丁點的法理和道德,把殘暴和無恥揮灑得這等淋漓盡致。

對我家的斷網、斷電視仍然在繼續。雖然上網對我來說,越來越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只要我還活著,還能自由呼吸著,在網上我就一定會有所表達,我深知這是法律賦予給國人的自由和權利,不可予奪。休想迫我完全封筆,在我的生命歷程裡,只會有寫多寫少的區別,寫得溫婉與寫得犀利的區別。若我長時間從網上消失了,那麼只有兩種可能:要麼被殺了,要麼被關了,而這麼多年來,是誰在後面一路主使、操縱這起令人髮指的血腥迫害事件,世人是不難想到的。

嗚呼!掙紮在這樣的荒野,面對如此凶猛的獸群,文弱若我,飽遭迫害若我,還能再說什麼呢?還能再做什麼呢?窗外泊泊流淌的小河,一如既往,在苦難的河床裡悲憤地聲聲哽咽。秋來了,初秋的爽風裡,已在隱隱飄裊著枯黃的氣息……

寫於2011年8月18日(廖夢君同學慘烈遇害於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黃岐中學,「偉光正」與絕人之後的惡魔連袂共舞第1859天!廖祖笙居所被反動當局連續斷網、斷電視160天!遇害學生的屍檢報告、相關照片及「破案」卷宗是「國家機密」!作家廖祖笙在國內傳媒和網路的表達權被黨國非法剝奪!廖祖笙夫婦的出境自由被「執法」機關非法剝奪!)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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