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平:解析新疆事件(上)

作者:胡平 發表:2009-08-13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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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引

新疆事件,觸目驚心。在此,我們謹向此一事件中所有的無辜受害者表示沉痛的哀悼。中共當局宣布已經控制局勢,然而人們都知道,事情絕沒有到此結束。它還在以另外的形式蔓延。在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還會有許多暴力與迫害發生。這不能不使人更加憂慮不安。

2、從韶關事件談起

新疆事件的真相是什麼?目前各家眾說紛紜。不過即便按照官方版本,我們也可以發現,中國政府是首要的責任者和最大的責任者。

人民設立政府,本來目的就是保障秩序,防止人民彼此傷害。6月26日,廣東韶關發生一起嚴重的漢人與維族人的群毆事件,傷者多達120人,其中89人是維族人,還有2名維族人被打死。這件事的起因究竟如何,也有不同版本,那固然是很重要的。但更重要的是,在此一事件中,政府遲遲不出面,在場或附近的警察也不作為,聽任群毆持續數小時之久並造成嚴重傷亡。後來政府出面了,卻只是讓人群自行散去,不把疑似帶頭者和凶嫌帶走。此後數日,雖然有官員去醫院看望傷者以及把死者遺體空運回新疆,但是卻遲遲未對肇事者拘留審理。直到7月5日新疆烏魯木齊事件發生後,當地政府才宣布逮捕13名嫌犯(其中漢人10名,維族人3名)。事後有關方面辯稱,由於群毆場面混亂,要確認帶頭者和主要凶嫌不容易,所以沒有當場處理。這種說法明顯站不住腳。正因為群毆事件難以確認帶頭者和凶犯,所以才尤其需要在事發現場就把嫌疑者帶走,要是等到曲終人散,好幾天後再去確認嫌疑人,那不是更難了嗎?

如今人們都說韶關事件是導火線,這話也對也不對。因為如果政府及時出面制止,韶關事件就不會產生這麼嚴重的後果。或者,即使政府沒能在第一時間出面制止,因此沒能防止嚴重後果的發生,但只要政府能亡羊補牢,及時地出面處理,事態也就不會進一步緊張了。所以,與其說韶關事件是導火線,不如說政府對韶關事件的嚴重失職瀆職才是導火線。在這裡,政府的責任是首要的,是最大的。道理很簡單:任何時候,任何國家,都可能發生某種群毆事件,但絕不是任何群毆事件都會產生嚴重後果,也絕不是任何產生了嚴重後果的事件都會成為更大的騷亂的導火線。這就是好政府與壞政府的區別,這就是仁慈幹練的官員和昏庸殘暴的官員的區別。

3、種族衝突與文革武鬥

韶關事件發生時,有人在現場錄像,然後把錄像放上了網際網路。7月3日,我收到朋友發來的這段視頻,看後很是震驚。腦子裡閃出的第一個問題就是:警察哪裡去了?又不是深山老林。打成這樣子怎麼政府也不出來制止?

韶關的武鬥具有種族衝突的性質。在這種衝突中,一個人,本來沒有做出任何傷害對方的事,僅僅因為他屬於某一種族,就成為對方攻擊的對象。這種衝突與仇殺會產生滾雪球式的效應,它不但會使很多無辜者成為犧牲品,而且也會使一些普通人變成打人凶手甚至殺人犯。

我不曾經歷過這種種族間的武鬥,但是我在文革期間經歷過群眾組織間的武鬥。從一開始的拳打腳踢,然後發展到木棒鋼釺,最後一直到動槍動炮。有多少人,過去一直很正常的,一夜之間就變成了暴徒,變成了亡命之徒,出手越來越狠,膽大妄為,忘乎所以,明知是犯法的事也敢去做,常常是連自己的性命也不顧惜。有個別人殺紅了眼,連婦孺老人都不放過。四川作家鄭光路著有厚達600頁的《文革武鬥》一書,其中記敘了全國武鬥的若干極端表現,諸如剮皮抽筋,火燒活埋,還有半夜突襲,集體屠殺,等等等等。在武鬥中,受攻擊者決不限於對方的所謂壞頭頭、黑干將和武鬥人員,而且常常還針對那些從未參加過武鬥的人,甚至他們的家屬,只因為他們被認為屬於對立的派別。那時候國人沒有"恐怖主義"、"反人類罪"等概念,否則,這類帽子一定滿天飛。

文革武鬥的一大特點是以派別劃分"我們"和"他們"。在武鬥最厲害的地方,只要你是某一派的人,你就有可能被對立派視為敵人,成為對立派攻擊的對象,弄不好甚至成為對立派刀槍下的冤魂。這就很容易把那些本來沒有參加武鬥的人也捲入武鬥之中。當你的親友或者你本人平白無故地成為對方武鬥的受害者時,你就很可能一怒之下參加到你這派的武鬥行列,你也可能不問青紅皂白見對立派就開打。這就叫滾雪球。好在當年是打派仗,派別標識沒有寫在臉上。如今的武鬥卻是發生在外貌迥異的不同民族之間,躲都很難躲。雪球滾得更快更大。

文革中有個口號,叫"文攻武衛"。早先是河南一家群眾組織提出來的,江青在一次講話裡表示支持這個口號,於是這個口號便傳遍全國。這也是文革武鬥的一大特點:雙方都堅稱自己是自衛,都說第一盆水是對方潑出來的。問題是,到底是誰潑的第一盆水,往往是一個爭不清楚的問題。甲派說是乙派先開的槍,乙派說是甲派先動了刀棍,甲派又說是乙派最先大打出手,乙派則說是甲派第一個抄家搶東西,甲派又指責是乙派先惡意辱罵,乙派再指責是甲派先口出狂言,如此這般。且不說事情真相很難還原,就算有了真相往往也於事無補,因為在這種你來我往的武鬥中,雙方都很難堅持公平報復的原則(就算你公平報復,由於沒有權威的第三方公證,常常也沒有什麼效果),自衛往往還帶上反擊,因為誰都不願意示弱,誰都想證明自己不是好欺負的,你打我三拳我至少要回敬你五拳。於是乎,在自衛的口號下,雙方武鬥逐步升級,愈演愈烈。就這樣,搞到後來,第一盆水已經變得不重要了。

文革武鬥的惡性發展和當時特殊的權力結構有關。文革期間,地方政府基本上都癱瘓掉了,只剩下軍隊。於是軍隊就扮演起維持秩序的角色。軍隊先是奉命支持左派。可是,什麼是左派?並沒有一個各方都認可的衡量標準和程序。所以,軍隊支持左派,到頭來就只是支持軍隊心目中的左派,或者是被中央承認的左派。這樣自然會引出若干問題,姑且不論。更大的問題是,當互相爭鬥的兩大派都被定性為革命組織時,彼此間的爭執就更難裁決了。毛要求軍隊要"一碗水端平"。可是,怎麼算平,怎麼不算平,同樣缺少公認的標準和程序,各方的判斷很可能不一樣。再說軍隊在介入兩派事務後也很容易產生自己的傾向性,不同的軍隊對同一地區群眾組織的評價還會有所不同,事情就更複雜更難辦了。到最後,要麼是軍隊強壓下其中一派,要麼是乾脆兩派都壓下去。全國武鬥差不多是靠全國軍管來結束的。大多數平民百姓只覺得他們終於等來了渴望已久的秩序,至於說在平息武鬥的名義下,官方又製造了多少冤假錯案,受害者既無表達的機會,其他人也就很容易淡忘了。不少人還會從武鬥災難中得到這樣的教訓,以為有政府、哪怕是壞政府,也比沒政府強。於是,那個壞政府,正是那個造成災難的罪魁禍首的壞政府,到最後反而成了許多人心目中的大救星--這看上去那麼自然,但又那麼荒誕。

順便一提,文革時我在成都。四川武鬥,全國有名。我始終反感武鬥,曾經一度,我還和一批成都市的志同道合者為停止武鬥、促成聯合而奔走呼籲。其中一位是現今中國社科院哲學所的研究員徐友漁,一位是後來的北大同學、現在的香港城市大學教授張隆溪。我們三個是同級不同校,又分屬三個不同的派別。不消說,我們的努力只是杯水車薪。而且還免不了在本派內部被一些鐵桿分子批為"右傾"。

文革之後,照理說國人痛定思痛,起碼也該建立起保障言論自由的機制和確立司法獨立。從79到89,各界人士也為此做了大量工作。六四槍響粉碎了此前人們的一切努力。政府成了黑社會,民間則瀰漫暴戾之氣。公權力毫無公信力,老百姓之間有了紛爭也常常靠拳頭解決問題。如果你問韶關事件中動手的漢人為什麼不到法院控告調戲乃至強姦漢族女工的那幾個維族人,他們一定會振振有詞地告訴你官府不公,官府偏袒維族人。不幸的是,這種說法並不是毫無根據。

4、新疆事件的關鍵是先鎮後暴

不難想像,當韶關事件的消息,藉助於現場的錄像,通過網際網路,傳到新疆維族人那裡,會激起何等強烈的反應。肯定會有很多維族人摩拳擦掌:"他們打了我們,我們一定要打回來!"

然而,好幾天過去了,新疆地區並沒有發生什麼維族人用暴力報復漢人的事(在網際網路時代,如果發生了這種事,除非是程度很輕而且零零星星,否則總是會傳出來的)。這是為什麼?是有某位維族領袖秘密號令維族人,幾月幾日幾時幾分一齊動手嗎?不可能。在"老大哥"無處不在的新疆,維族人不可能擁有如此發達的組織系統和聯絡系統,也沒有具備如此超級號召力的領袖。"老大哥"可不是吃素的(當然,如果確實有維族人在做這種大規模仇殺的佈置,而官府又決不可能不掌握情況--這種拿刀拿棍棒的原始仇殺可不是像911那樣防不勝防啊,那麼以後發生的事,其性質就更惡劣了。那就不只是什麼維族三股勢力的罪惡,而更是政府的滔天大罪了。倘如此,第一個該殺的是政府。誰敢說不是?)。況且,就像我下面還要說明的那樣,面對強大的現代化裝備的中共軍警,沒有人會愚蠢到號令本族人用刀棍去打殺漢人,因為那必然招致官方的無情鎮壓。如果竟然有人發出這樣愚蠢的號令,又有多少人會愚蠢到付諸行動呢?

我們看到的是,7月5日下午,維族人舉行了和平抗議。可見,維族人本無意報復漢人,而希望政府主持公道。按照官方報導,7月5日下午6點20分,一些維族人士聚集廣場遊行,向政府討個說法。據香港的《亞洲週刊》(這可不是什麼"反共刊物")報導,當時維族遊行隊伍四周都有維族人控制,以避免和鄰近漢人發生衝突。但就是這樣和平理性的遊行,還是立即招來當局的打壓,當場就抓走70多人,整個遊行隊伍也被驅散。接下來的局面勢必就有些混亂了。不過就是按照官方報導,打砸搶主要也是在8點18分以後才開始的。我們可以設想,假如在一開始,當局不是派軍警打壓,而是出面和遊行者對話,後來的事情就不會發生了。

你也許會說,由於政府本來就缺少公信力,又由於一些維族人本來就衝動好斗而且高度亢奮,就算政府及時出面與和平抗議者對話,打砸搶燒殺仍然不可避免。我絕不相信這種假設。我絕不相信在當時,政府無論怎麼做結果都一樣。照你這麼說,好政府和壞政府還有什麼區別?仁慈幹練的官員和昏庸殘暴的官員還有什麼區別?退一步講,我可以承認,在當時的情勢下,即便政府作出積極回應,也未必能讓所有的維族人接受。在這裡,要怪,首先就要怪政府幾十年如一日地為非作歹,以至於公信力全失。這就是孔夫子說的"民無信不立",於丹居然把這句話解釋成人民要信仰政府而不是政府要取信於人民。真是糟蹋聖賢。

再退一步講,假如政府及時作出積極回應,那麼可以肯定的是,即便不是所有人,至少也是很大一部分人會作出理性的反應。即便還有極少數人會鬧事,起碼不會鬧到如此大的規模和程度,結果總會好出許多許多。這點殆無疑問。另外,政府這麼做,也就是把抗議者中間的理性的力量和純破壞性的力量相區分,米是米,糠皮是糠皮。更何況,政府的理性應對也會催生朝野雙方的良性互動,它所帶來的積極效果又何止於這一時一事呢。

如前所說,當廣東韶關事件的消息傳到新疆後,維族民眾的不滿就已經相當強烈。自六四以來,中共當局對任何和平抗議活動一概嚴加打壓,維族人也不會不明白。但就是這樣,有些維族人仍然採取了和平的方式表達他們的意願,而且在將近兩小時的時間裏都基本上維持了和平的方式。你不能不承認,這些維族人已經為堅持和平方式解決問題盡了最大的努力。我必須向他們表示極大的敬意。我們沒有理由不和他們站在一起。

然而,當這樣的努力徹底失敗後,一些維族人中的暴力傾向必然猛烈發作,流血衝突就無法避免了。

很明顯,這次新疆事件又是先鎮後暴。在這裡,暴是鎮引起的。注意:這並不是說,有鎮在先,暴就有理了。這只是說,一旦有了先前的對和平遊行的鎮壓,只要你對群體的心理和行為特點有所瞭解的話,你就該知道,後面的暴就在所難免了。平時我們說,人窮不應志短,窮了也不該當盜賊。然而我們又都知道,當社會經濟狀況大幅惡化時,盜賊必將大幅增加。這並不是說,人窮了,當盜賊就有理了;尤其是你偷你盜的又並非貪官污吏為富不仁而只是普通人甚至常常也是窮人(很多盜賊恰恰是如此),當盜賊就更沒理。不過,就像孔子所說:"君子固窮,小人窮斯濫矣。"當經濟狀況惡化時,君子能守得住本份,小人多半就守不住了。而在經濟狀況正常的時候,小人,起碼是多數小人,在財務上也是能守本份的。

應當看到,那些和平遊行的人和後來打砸搶的人,即便有交叉重疊,但基本上還是兩撥人。我們知道,在任何族群中都有少數極端分子。這種人就是在平時也愛惹事生非。不過總的來說,如果該族群處於比較正常的狀態,那麼在其中,總是那些比較理性的人會佔上風;在這種情勢下,那少數極端分子的行為也會比較收斂。這就是為什麼在和平遊行開始那段時間,旁邊的極端分子們並沒有大打出手的原因。我們完全可以想像,如果政府不是對和平遊行的人迅速打壓,而是積極回應,承認以和平方式表達意見是正當的、合法的,是要受到保護而絕不會鎮壓的,當場宣布和遊行者認真對話,誠懇地呼籲各方保持冷靜,那麼,騷亂就很可能消弭於無形。就算還有些暴徒鬧事,也只可能是極少數,決不至於釀成大禍。然而,一旦和平的努力遭到重挫,一旦整個族群被推入困境,理性的人橫遭摧殘,那少數極端分子就如脫韁野馬,姿意妄為了,甚至有些本來不那麼極端的人都有可能捲入這股狂暴的洪流之中。

中共當局鎮壓維族人和平遊行在先,少數維族人打砸搶燒殺在後。這是認識新疆事件的關鍵。我們必須說,中共當局應該為此後發生的一切後果負主要責任。

5、暴政的自我實現預言

如前所述,當我說這次新疆事件是先鎮後暴時,我並不是說,有鎮在先,暴就有理了。凡是指向無辜者的暴都是無理的,都是犯罪,都該受到懲罰。實際上,想來大家也都不會懷疑,這次事件中的暴徒是會受到懲罰的。假如說在過去,維族人與漢人發生衝突,政府有時會對維族人從輕處置,那無非是怕把事鬧大,現在事情已經鬧大了,大得不得了了,所以這一次政府在懲罰時決不會手軟--有官員已經說了,要從重從快。這勢必又引出另一個問題,那就是政府會不會趁機製造新的冤假錯案的問題。根據以往的經驗,對此我們實在無法樂觀。

更嚴重的問題是,假如上面我的分析大體不錯的話,那麼在這次事件中,即便不算上以往幾十年的錯誤,即便我們只考慮在這次韶關事件和烏魯木齊和平遊行的處置,政府也是首要的和最大的責任者。那麼,誰又來懲罰政府呢?至少在眼下,沒人有能力懲罰政府。政府自己更不會懲罰自己,根據以往的經驗,例如去年西藏事件,政府甚至連摘下一兩個高級官員的頂戴花翎都不大可能。而且正像我多次講過的那樣,專制統治者還很可能把由於它自己的一貫錯誤打壓政策而導致的社會動亂反過來當作加強自己暴政的藉口:"暴政醞釀動亂。相比於動亂,暴政似乎倒是一個較小的惡。於是,暴政自己就給自己製造了最方便的存在理由。"這就叫暴政的自我實現預言。

6、荒謬可笑的指控

烏魯木齊75事件發生後,中共當局隨即向全中國全世界宣布,這"是以熱比婭為首的境內外‘三股勢力'精心策劃和組織的一場反國家、反民族、反人類的暴力恐怖事件"。

且不說熱比婭是否有那麼大的能量從境外成功地策劃和組織起這麼大的一場暴力恐怖事件。問題是,假如她想策劃想組織,那又該怎麼策劃怎麼組織呢?假如熱比婭們對新疆的維族人說:7月5日這一天上街打砸搶去,打漢人殺漢人去。對方勢必要問:中共的軍警那麼強大,烏魯木齊離邊境那麼遠,邊境線的防衛又那麼嚴,我們打了殺了以後怎麼辦呢?共產黨抓我們殺我們怎麼辦呢?顯然,除了傻瓜,沒有人會被這樣的策劃而付諸行動的,熱比婭也不可能做這樣的煽動。

其實,中共當局自己很清楚,他們對於熱比婭的指控完全是虛假的。否則,他們幹嘛不要美國政府引渡熱比婭呢?本拉登東躲西藏,美國政府找不到。熱比婭就住在華盛頓,幾天前還在華盛頓的國際記者俱樂部召開記者會。中美之間雖無引渡條約,但是像熱比婭這樣的突出個案,中美雙方總是可以交涉的。不久前,美國就把潛逃至美國的中國大貪污犯、前中國銀行廣東開平分行行長餘震東遣返回中國。另外,幾年前,中方也曾就引渡關押在關塔納莫的"東突"份子向多次美方交涉,媒體均有報導。如果中國政府果真掌握有熱比婭策劃組織所謂暴力恐怖事件的真憑實據,它怎麼會容忍一個駭人聽聞的暴力恐怖事件的策劃者組織者在美國逍遙法外呢?很簡單,中國政府之所以沒有要美國引渡熱比婭,就因為它提不出任何像樣的證據。

前幾天,王軍濤在接受多維記者專訪時講到,新疆黨委書記王樂泉提出的75事件是由以熱比婭為首的境外三股勢力一手策劃這一說法,估計在中共最高層並未獲得一致同意,溫家寶可能就不同意,因為這種說法明顯站不住腳,王軍濤說:這"是我聽到的說法中最荒唐的說法,用意惡毒,理由愚蠢"。王軍濤的批評完全正確。沒有比這一謊言更拙劣的了,中共高層不可能沒有反對者。但就是這樣一個荒謬可笑的謊言,中共至今仍在堅持。

這至少說明兩個問題。第一,中共堅持要對外一致,話一旦說出去就不改口。因為它害怕一改口會暴露內部有分歧,會被外界認為心虛,所以,哪怕它明知原先的說法不好,也要硬著頭皮堅持下去。第二,儘管中共高層不會不知道把熱比婭指為這次事件的策劃者組織者是荒謬可笑的,但是它需要確立一個具體的攻擊目標,以便掩蓋自身的失誤。哪怕這個目標選得極其荒謬,那也顧不上了。但是,第三,我們也不要以為,中共這一指控既然如此荒謬,因此不會產生任何對它有利的效果。那倒未必。因為中共可以藉著這一指控,再一次把維族人以和平方式表達自己聲音的做法和少數人的暴力行為混為一談。一些漢人可能在憤怒之下,不是去維護維族人和平抗爭的權利--這也是維護漢人自己的同樣的權利,而是為中共對維族人和平抗爭的非法打壓吶喊助威--這實際上也是幫助中共打壓了自己的和平抗爭空間。

7、關於75事件傷亡數字

按照官方公布的數字,75事件傷亡慘重,其中,受害者大部分是被維族人傷害的無辜的漢人民眾。有人說,被政府傷害的維族人數量更大,只不過被官方刻意隱瞞;還有人說,是當局派出特務假扮維族人的模樣搞打砸搶。這種手段被證實在過去就用過。我們不能排除上述可能。不過我要指出的是,即便是按照官方的說法,事情也遠不是像看上去的那麼簡單。

按照官方說法,75事件傷亡者大多數是漢族民眾。這是有可能的。根據過去類似的情況看,每當民眾以和平方式向政府抗議時,當局的打壓總是迅速的;而每當一部分民眾暴力攻擊另一部分民眾或相互暴力攻擊時,當局的反應則常常是遲緩的。這就有可能造成這樣的結果,即:當民眾與民眾發生暴力衝突時,現場的傷亡較大;而當政府打壓民眾時,現場的傷亡反而可能比較小。

道理很簡單,因為政府壟斷了暴力機器,政府可以有效地制止民眾彼此之間的互相傷害。這也就是說,老百姓要傷害老百姓,只能利用政府出面制止之前的空檔,所以他們造成的傷害,幾乎全部都發生在暴力行為的現場。政府卻不一樣,政府整治人,有很多種方式,現場的打殺只是其中一種,而且常常是最少用的一種,往往是不得已才用的一種。政府要整你,還可以逮捕,判刑,長期徒刑短期徒刑直至死刑,嚴刑拷打,強迫勞動,蹲小號,勞動教養,開除公職,吊銷戶口,停職停薪,監控軟禁,跟蹤,騷擾,黑社會式的綁架毆打,沒收財物,等等等等,舉不勝舉。有這麼多整治手段,為什麼還非要在光天化日下的示威抗議現場開槍殺人不可呢?除非是控制不住現場。擁有現代武器裝備的軍警一開槍,老百姓知道無法抵擋,只好束手就擒或者逃跑。因此,在遊行抗議的現場,民眾的傷亡可能倒是一個較小的數字。接下來,政府可以有條不紊、一步一步地收拾你。昔日八九民運,全國有大大小小300多個城市捲入,共產黨也只是在六四那一個夜晚、在北京天安門長安街那一個"局部地區"開了槍。你能只用現場被打死打傷的民眾來定義六四鎮壓的規模和程度嗎?當然不能。在衡量六四鎮壓時,難道我們不是必須要把此後遍佈全國城鄉的逮捕、關押、判刑、勞改勞教、酷刑折磨、開除公職、降職降薪、批鬥檢討等等都統統算進去嗎?

8、猜忌與敵意是怎樣造成的

也許,對大多數漢人而言,這次新疆流血事件有如晴天霹靂,令人震驚,更出人意外。但海內外也不乏有識之士,早就預料到這種慘案的發生。這些年來,著名的海外網路作家蘆笛,就像他說的那樣,"反覆在網上大聲疾呼,告訴愚昧的漢族,尤其是居住在邊疆民族地區的漢族,趕快放棄那種全民種族歧視態度,停止將少數民族當成異類加以鄙視,否則日後遲早要為此付出鮮血的代價。"

幸虧蘆笛是在幾年前發出警告的,要是現在才說這些話,一定會招來很多人的攻擊。他們會責怪他說:明明是維族人打殺我們漢人,你卻還說是我們漢人不對。

如果有人這樣責怪蘆笛,那就是完全誤解了蘆笛的本意。蘆笛的本意首先是提醒我們漢人,要意識到,長期以來,作為中國主體民族的漢人和一些少數民族的關係日趨緊張,其中,特別是維族人和漢人的相互猜忌、敵意乃至仇恨在迅速地增長。如果我們對此麻木不仁,必將自噬苦果。包括蘆笛和其他一些朋友,也包括我自己,我們力圖說明的是,在這種日趨緊張的關係中,很多漢人同胞的認知實在有太多的盲點與誤區。

也許,在流血事件爆發後的今天,有些人從情緒上就拒絕閱讀這方面的文字。但在流血事件未曾爆發前,他們又對閱讀這種文字毫無興趣。在這個問題上,我們不能不再一次批判政府,因為它長期以來壓制有關問題的公開討論。人家王力雄自己去新疆深入調研,反倒被當局關押;辛辛苦苦寫成的書又不准在國內出版,致使大多數人無從知曉。首先是政府自己,不說它的自私,單單是它的愚蠢無知,就足以把事清搞砸了。雖說在眼下,我們完全看不出政府有虛心檢討反省的意思,但至少我們要向我們的同胞呼籲,希望有更多的人來深入瞭解中國政府的民族政策以及漢維兩族關係的方方面面。 (未完待續)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北京之春8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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